发布时间:2022-12-28 发布方:安徽徽州历史博物馆
安徽徽州历史博物馆藏品入藏标准和
征集工作流程
一、藏品入藏标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文物藏品定级标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安徽徽州历史博物馆的藏品现状,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文物、标本可作为藏品入藏。
(一)古代史类
1.古徽州境内发现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石器、玉器、瓷器、木器、陶器、青铜器等)。
2.反映古徽州历史文化及人物掌故的碑、志、牌匾及资料。
3.有较高艺术价值的传世文物,包括历代名人字画、家具、古籍善本等。
(二)民俗类
1.反映古徽州境内的百姓在仕、农、工、商、衣、食、住、行、婚、丧、喜、庆等方面的民俗实物。
2.古徽州各时期存世较少,濒将退出使用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
3.反映古徽州各宗教信仰的实物和资料。
(三)革命史类
反映古徽州近现代革命斗争史的实物和资料。
(四)当代史类
解放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古徽州经济社会发展历程中的重要历史、文化的实物和资料。
二、征集工作流程
(一)安徽徽州历史博物馆征集、捐赠评审委员会由馆长、副馆长、藏品保管研究部和专家组成,并由保管研究部指定专人负责征集捐赠工作。
(二)对所有拟征集的文物,由相关业务人员在正式征集之前进行真伪鉴定和价值评估。遇有较重要、价值较大或数量较多的文物时,聘请专家进行真伪鉴定和价值评估,并对拟征集文物提出是否同意征集的具体意见。
(三)由保管研究部门负责确定征集品的门类和数量,收集捐赠材料,以备报请征集、捐赠评审委员会审核。由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是否接受捐赠及接受捐赠作品数量。
(四)根据拟征集文物的来源确定文物征集的方式,分为购买、接受捐赠等。
(五)通过征集入馆的藏品,经手人要仔细做好科学记录,注意搜集原始资料。经藏品征集工作组核准确认后,逐件分别填写《安徽徽州历史博物馆藏品入库凭证》一式三份,馆长签字批准后,随同文物、标本一并送交库房保管员,交接清楚后,由双方签字盖章,一份作为收据交缴物人备查,一份由博物馆存档,一份留存保管研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