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有地市级以上的文化部门作为主办单位,并能提供该部门作为主办单位的信函原件或法人委托书。
办展单位或个人须向安徽徽州历史博物馆提出申请,并填写《安徽徽州历史博物院展览申请登记表》。经我馆文化创意部初审。
展览申办方须向安徽徽州历史博物馆提交申办展览单位或个人的简介、策展方案以及拟办展览的全部资料(含作品图片或画册)。
以上文件,经我馆临时展览评审小组评测同意后,由我馆展陈宣教部(简称甲方)和申办展览方(简称乙方)签订办展合同协议书。
外国展览及港澳地区、台湾同胞、海外侨胞所办的展览,在通过我馆展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之后,需向歙县文物事务中心、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安徽省文物局、国家文物局逐级上报报批, 经批准后,方可与我馆签订办展协议书。
通讯地址
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徽城镇打箍井街50号
联系电话
0559-6530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