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徽州历史博物馆提供藏品代为保管、鉴定、养护、 修复及咨询等公众服务的制度

发布时间:2023-06-07 发布方:安徽徽州历史博物馆

为更好的为公众提供服务,安徽徽州历史博物馆计划以自身现有的保管库房、设备条件以及一定的保管技术,接受单位和个人委托,代为保管各文物等业务。同时为公众提供资料查询、文物鉴定咨询和文物养护修复帮助。现将制度公布如下:

一、藏品寄存、代管制度

1、安徽徽州历史博物馆保管部具体负责本馆藏品寄存、代管服务。

2、寄存、代保管藏品必须具备合法

3、寄存、代保管藏品的归属权不变,收藏者可以随时取回藏品。

4、寄存、代保管的藏品,安徽徽州历史博物馆可提供免费的保管、养护、修复服务,作为回报,我馆享有寄存、代保管藏品的出版权、研究权、展示权。

5、收藏者和安徽徽州历史博物馆在自愿的基础上,依法订立寄存、代保管协议;所有寄存、代保管的藏品在签订协议前应经过安徽徽州历史博物馆有关专家的鉴定。

6、寄存、代保管的藏品一旦入库,必须按照《安徽徽州历史博物馆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进行管理。

、代管藏品鉴定制度

1、保管部对代管藏品进行统计,并上报本馆及省文物局,请求对代管藏品进行鉴定。

2、上级部门批准后,由保管部对每件代管藏品进行来源、用途等相关内容整理。

3、邀请省文物鉴定专家对代管文物进行鉴定。鉴定时,专人记录,对每件代管藏品填写鉴定意见。

4、鉴定后的代管藏品与本馆藏品享有同等的保存条件代为保管、养护、修复的藏品单独保管,不得和本馆藏品同处存放。

、代管藏品的养护、修复及咨询等公众服务制度

1、提供代管藏品的养护、修复咨询帮助服务的人员均为我馆熟悉业务的专业人员。

2、养护、修复咨询和帮助服务的人员在接受咨询时必须态度和蔼、用语文明,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

3、咨询中如发现问题重大的、紧急的藏品养护、修复情况和事项时,应向咨询者明示,并提出相关建议。